情 况 说 明
自2008年16日接收到团市委关于在全区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缴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团区委积极组织开展此活动,截止2008年6月3日共有17家单位,23所中小学等参加了此活动,共计878666.73元,其中现金15449.40元,各类捐款收据863217.33元。
共青团西安市碑林区委
2008年6月3日
捐 款 名 单
西安市五中: 102元
碑林药业 : 2160元
张家村(信息机电专修学院):4319.5元
碑林区检查院: 200元
碑林区建设局: 700元
碑林区法院 : 800元
西安市三中 :5116.6元
碑林区团委 :500元
西安市第十二中:831.3元
雁 塔 路 小 学 :440元
长安路(光荣社区):130元
共计:15449.40元
共青团西安市碑林区委
2008年6月3日